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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 | 10月29日起美国取消出生公民权?这并不是真的

 

 

今天一早,上面这个截图(“大意是说从2019年10月29日起,在美国出生的外国人的子女将不再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并且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也将不再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就刷屏了,有很多人纷纷留言来咨询这个问题。

在这里小编要辟谣一下:美国出生的落地公民权并没有取消。在今天2019年10月29日(美国当地时间),正式生效的新法律是:在海外驻扎的美国军方或政府工作人员的子女,出生后并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以往,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被认为是“有住所(Residence)”在美国的,而根据美国宪法,任何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都是美国公民,因此这些孩子虽然在海外出生,但“有住所”在美国,因此被自动视为美国公民。

但新政对“住所”进行了定义,在新政下,部分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不再被自动认为是“有住所(Residence)”在美国的,因此不再自动被视为美国公民,他们的父母需要在孩子18岁之前递交申请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孩子才能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而这里的部分美国公民,专指的是驻扎在海外的美国政府雇员和军人。

 

至于文章一开始就出现的那张截图,这是FOX Business Network(福克斯商业新闻电视网)记者Edward Lawrence在2019年8月28日报道的截图。当然Edward的这个报道本身就存在对法律的错误解读。

在新政颁布的当天(8月28日),各界因误读新政而频频谴责移民局,求生欲很强的移民局也很高效地在当天就在官网“辟谣”了。

移民局申明:新政不影响因出生在美国的公民,只影响出生在美国境外的非美国公民。新政绝不影响出生公民权。新政也不会拒绝赋予驻扎海外的美国政府雇员和军人在境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身份。新政只是让移民局的程序与国务院保持一致,仅此而已。

出生公民权

什么是出生公民权,又叫“落地公民权”,在1868年被美国写入《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美国出生公民权与一名早期华裔移民的经历息息相关。1873年在美出生的华裔男子黄金德在1890年前往中国探亲并在同年7月返美时,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

既然黄金德是美国公民,那么国会通过旨在禁止华人,特别是华人劳工进入美国的《排华法案》将对他不适用。最高法院确认了“没有任何立法的、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权力能从任何方面“取代或限制在领土内出生即获公民身份这条古老原则”。

 

自从川普上台后,一直扬言要取消出生落地美国后,将自动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

因此,川普政府想要通过行政命令取消外国人在美国出生的子女的公民权,首先需要推翻最高法院的判例,这种可能性是渺茫的。

总统不能干预宪法,但他可以改变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文字的解读。但这只是个建议并没有成为法令。

所以现在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依旧可以自动成为公民。至于未来,这种权利是否会被取消,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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